三彩鉛釉陶是8世紀盛唐時代制作墓葬明器的材料,因為所含的鉛不利健康。安祿山之亂后,社會凋弊,不再流行盛葬,只北方窯場偶有燒造。到了明代又見興盛,除陶俑外,還大量制作寺廟的展示物品,如琉璃瓦、雕像、香爐等。
這件雕像的人物,手臂與兩腿的肌肉糾結隆起,呈強有力之狀。頭發(fā)如火焰般豎立,這是佛教金剛力士常見的形象。方正的臉上兩眉緊皺,雙眼圓瞪如牛鈴,咬牙露齒,臉上流淌著一道道綠色的汗水。頸脖粗短,胸膛的乳頭高突。緊握雙拳,兩手腕與腳踝都帶著環(huán)釧,赤足作依勢躍起之狀,表現(xiàn)憤怒欲攻擊人的情態(tài)。這件大型的雕塑安放在平座上,顯然是意在威嚇。在與寺廟有關的環(huán)境里,很容易了解這是地獄的總管閻羅王的造型。
地獄的概念被認為是東漢時隨佛教徒及商賈傳到中國來的。道教則在9世紀至10世紀間根據(jù)晚唐沙門所撰的《十王經》,初步構筑了地獄的景象。佛教是十八層地獄,道教則為十殿閻羅。閻羅王源自印度古代毗舍離地方的一個王。他率領著一大群經常作獸頭人身的鬼軍,拘提有罪的人到地獄里來接受應有的懲罰。
政府為了有效管理大眾,對治下的人民,一方面懷柔安撫,一方面則威脅恐嚇。鬼神是人所創(chuàng)造,反映的是人間的世界,故聰明的人也就設計了鬼神的扮相和行為,一方面給予幸福的愿景,一方面也威嚇之,以達到控制他人意志的目的。想象不能憑空,鬼的造型和行為也離不開人們的經驗和所見的形象。但為了達到威嚇的效果,就得與正常人的形象有所差異。因此就根據(jù)某種異征加以夸張,或以異胎取形,因此就有了與正常人形象有別的二頭、三腳等各種扮相。
表現(xiàn)在商代的文字中,"鬼"作一人戴有巨大的面具之狀,"異字作戴著面具而兩手上揚揮舞的鬼狀。未開化民族的面具,形狀大都異于常人,恐怖驚人。因為他們認為面容異常者必有精靈存寓其中,故異"字有奇異、驚異等意義。
越神秘的東西,越可以讓人驚恐從而達到震懾的目的。古人除了戴恐怖的面具外,還懂得在身上、衣服上涂磷發(fā)光。意義為鬼衣的"榮",甲骨文作衣服有多處火光之狀。"燐"(磷)字則作一人身上光點閑爍之狀。磷是脆而軟的固體物質。它存在于骨骼中,埋葬后會慢慢滲到表面來,易于暴露于空氣而氧化,在黑暗處發(fā)出碧綠閃爍的光。暗黑的墳場最容易見到這種磷光,因為野獸常把墳中的骨頭扒出,暴露于空氣中。墓地磷火閃爍的事實,無疑會增加恐怖的聯(lián)想效果。因此有人把礦物磷涂在衣物上,跳起舞來,碧綠的光點左右前后飄動,制造墳場鬼影憧憧的氣氛。新骨發(fā)不出磷光,只有多年的朽骨,其所包含的磷才會暴露而發(fā)光。在人們的心目中,無疑只有魔力更大的老精物才會發(fā)磷光,故意義為老精怪的"魅"字,就作戴面具的鬼身上,又有閃閃的碧綠磷光之狀。